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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時間不會停下來,於是便自己停下。假裝自己身上不存在時間。以為會被人海推動的,其實並不;以為迎來的人會給予擁抱或指責,其實也並不。站在十字路口,綠燈以後,當我仍停在原地,世界會變得非常安靜。
安靜時五感會予以回饋:原來人是城市的伏線,渺小的竄動,卻撐起了一座又一座的城市、一件又一件關於對立、關於矛盾或是關於值得喜極而泣的故事。是那一瞬間,人們臉上的表情對我而言變得重要了、人們在電話裡頭說話的聲音對我而言也變得重要了,我站在那裡被經過和穿透,他們於是成為我的日記、成為我去談論世界時依附和想像的輪廓。
大概是慣於享受那樣的時光,於是才有機會看見不一樣的景色,比如小說裡寫著的飛舞著漫天棉絮的台北,比如看見人們真正的面孔是布偶。
散步裡的散,散漫也帶著停下的意思吧;而步這個字,有一種親臨現場的意味。苦無靈感的時候,我會離開自己的角落,我會走進人海,坦蕩地當一個偷竊者,偷別人的眼神或是一兩個句子、偷別人的聲音、偷別人的角落。當感覺到自己是透明的,就能容納新的東西進來了。
所以才會喜歡紅燈停,綠燈也停。
文|張西
來自一九九二,有一隻暮暮貓咪。喜歡散步,喜歡靠窗邊的位置,喜歡做白日夢不喜歡氣溫超過二十三度。正在學習整理老傷口。著有小說《二常公園》、散文《把你的名字曬一曬》、《你走慢了我的時間》。絕版作品《朝朝暮暮》、《時時刻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