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舫早安:
謝謝你的祝福,我的感冒消失了。你的記憶無誤喔,我們只見過一面,是兩年前,在香港文學季的座談場合上。同時見面的,還有香港作家鄧小樺和李智良。對了,前信提到的,我的唯一一次紐約行,就是和智良同去的。那是2013年(恰巧,就是《群島》敘事開始的時間基準點),IWP活動的尾聲,大家被送到紐約,然後就從那裡,飛回各自來處。在紐約,那幾日的別前無事、閒來漫走,現在想來,從容得有點不太真實。當然,原因之一,是因彼時我們都尚未見歷,將有那麼多事件接踵而來,在香港與台灣,在過去的這六年當中。
我前信提及「成為自己」這個主題,有個原因,是想聯繫《群島》所述。容我做重組式引用:在小說裡,林莉蓮「人生的困惑來自她想要成就一個『自己』。她沒想到她需要不需要一整個台灣,她只關心她自己,那是一種活在太平盛世的特權。」以及,「然而,太平盛世心態的莉蓮之所以討厭淑媚,恐怕並不僅僅因為淑媚是情敵,成天將政治正確當作一種高貴的性魅力來賣弄,而是因為她認得出淑媚跟她一樣是個假貨。」
簡單說:對莉蓮而言,「我」知道自己並不為真,卻正是因此,「我」,也格外知道什麼與「我」同為贗假,並憎惡之(或憎惡著兩者)。這使我讀來悲傷。
因為你為《群島》裡的敘事者「我」,設計了重層架構,所以,讀者事實上無法明白分別,上述引用的,僭越角色內心的觀測意見,究竟,是擁有那內心的特定角色的,還是負擔小說敘事的角色阿榮的,或者,毋寧正是小說作者自己的。這個設計,使我想到昆德拉的小說(我們的重疊書單之一)。有趣的是,上述引文再過幾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這部小說,就被明確點出:《群島》裡,關於「淑媚想要屬於一個偉大東西」的個人渴望,以及社群媒體在當代,為集體所創造的「偉大的弔詭」(既開放話語權給大眾,又剝削大眾為造神之磚),類此種種敘議,我們可知,是對昆德拉「媚俗」論述的延伸討論。
昆德拉「媚俗」論述的語境,主要涵攝極權政體分析:權力所強烈誘發的抒情修辭,和它所規訓予「人民」的表態政治。《群島》的延伸化用,則突出了社群媒體的實質閉鎖狀態:它事實上,不會將我們,開放向陌異遠方,反而,僅將一切,都充填為我們即刻而碎裂的近景;讓我們用無數的他者,來「溫暖我們自己那冷得發抖的生命」。
不過當然,一方面,當《群島》所專注的議題,是集體心理與行為模式,一如我此前曾提到的《在一起孤獨》一書時,它也就難免,會有一個與《在一起孤獨》相似的盲區。如我們所知:《在一起孤獨》事實上,輕估了當人們運用社群媒體科技,而將群眾「再部落化」時,所創造的介入社會現場的強力動能。具體例證,我們都熟悉:2010,突尼西亞;六年以來直至當下此刻,台灣,以及香港。
於是,另一個我自己覺得有趣(但其實會有點大而無當)的問題來了:當《群島》敘及,「雖然網路改變了社會的知識結構,拓展了資訊傳遞的寬度與速度,但人性依舊如故」之時,我在想,如果實質未明的所謂「人性」,總是反映在社會具體運作方式上,那麼,當社群媒體科技正在改變社會運作方式,會否,它事實上也正以活絡的粒子碰撞,一點一點,重塑了(或重新勾勒出)從不恆定的所謂「人性」呢?
另一方面,當《群島》關注於集體的閉鎖性時,我猜想,你的作品也就複現了自己的特定語境:最扼要說,如你的作品《第三人》所點明的「島嶼」、「世代」,「資訊」及「現代人」等主題。「第三人」,或《群島》裡演化發展的「第三人稱」這概念。
我盼望下封信來得及,向你說明這概念給我的啟發。
敬祝 地鐵乾燥
偉格
偉格
你的感冒好了,我人也清醒不少。今晨坐在戶外陽光下,稱不上精神奕奕,至少神智清醒地回信給你。
請容我回去探討「媚俗」的概念。我個人一直認為,米蘭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關於媚俗的討論有兩個部分,一是極權體制要求個人政治表態的抒情修辭,第二部分在薩賓娜到了日內瓦之後,她的西方情人弗蘭茨即使在非極權環境下, 全心全意迎合西方自由主義陣營的主流論述,他對薩賓娜的愛很大部分來自他欣賞自己擁有一名從極權體制逃往自由世界的美麗情婦這個事實。
「媚俗」出自於德文,主要因為十九世紀末歐洲中產階級興盛、機械大量生產技術完善,因而出現了一大批一大批取悅最大宗消費者品味的廉價藝術品,好讓人們買回去填補他們剛剛裝潢好的中產客廳,這類藝術品不講究美學革新,不需要思想刺點,只追求立即的煽情效果,人們第一眼就會心一笑、情緒波動,就像我們台灣社會現在最愛的「感動」,只要感動人心,一定是好作品,而且這種感動必要立刻發生,催淚不能等,因此追求媚俗的藝術品難免俗濫,不真。所以,媚俗其實就是有意識地取悅最大數量的群眾,操縱他們,使他們獻出他們的認同,因而得到他們的政治忠誠或金錢貢獻或情感依賴,與其僅僅說「媚俗」是極權社會為了控制群眾的抒情式修辭,不如說,任何個體出自於自私自保、想要在各種社會制度中得到最大利益時都可能媚俗。所以,對我而言,米蘭昆德拉的思辨並沒有放過收容他的西方,他一視同仁,冷酷無情地標出西方自由主義陣營自身的盲點,即便你自認是道德正確的一方,你依然可能會為了爭取群眾的愛戴、或革命同志的情誼,而拼命往周圍大量揮灑媚俗的香水。我總是猜想,這是為何昆德拉得不了諾貝爾文學獎的原因。但,請原諒米蘭昆德拉這類經過共產極權體制的作家,會強烈懷疑就算動機再高貴的「部落」(上世紀叫「革命陣營」)都有危險落入專權的陷阱,他們比誰都更明白,共產革命恐怕是人類近代史上一次號召最多人類高尚情操投入的一場世界級集體革命,結果只是無意義毀滅了難以計數好幾代人的個人生命。
我的看法一直是,極權會出現,因為大部分人們(至少一開始)默默支持——對政權來說,默許就是支持——他們出自各種私人原因選擇不反抗,可能出自害怕,但也可能許多人其實是制度受益者,因此他們雖然覺得有點不舒服,倒不至於需要激烈反抗,直到有一天終於所有人都受不了了,就會從巴黎徒步走去凡爾賽宮,從空調購物商城走上高溫烈陽的街頭。依循我對媚俗的理解,極權可以是來自政治、也能來自市場——市場當然是某種極權主義。人情網路如此密織的台灣民主社會裡,每一個人無時無刻被迫表態的壓力未見得來自政權,很多時候,恐怕是各式各類的「權力」主體,譬如粉絲,譬如群眾,譬如管理階層,因此在善良的社運場子上,我依然會看見米蘭昆德拉站在人群中不吭一聲,用粉筆在地上為我畫出媚俗的影子。這可能也是寫作者的宿命,什麼邊都不靠。
這也是我個人感覺比較親近香港的群眾運動,而不是台灣的。因為香港的群眾運動沒有所謂的大台,沒有真正的領袖,每個人都是不知道在什麼時間點自覺在心底暗暗下了決定,出了門,加入遊行,而城市街道呈開放式,因此每個人的來去可能是任何一個街口,瀟灑而自由,同時凝聚力不可思議地強大,因為沒有人是為了誰而上街,卻是為了自己。
我話多了。很想 cue 智良寫一封。
祝 好
晴舫